「他是三十週出生的,現在六個月了還不會翻身。健兒門診說要用矯正年齡看,可是矯正年齡到底怎麼算?要算到幾歲?」
「醫院說要追蹤到矯正年齡兩歲。可是追蹤是什麼意思?是每次去看一下就好,還是要做什麼?如果現在看起來都正常,還要一直去嗎?」
這是早產兒的家長最常問、也最常得到模糊答案的兩個問題。矯正年齡是一把尺,追蹤是一段行程;尺要用對,行程走多遠依風險而定,不是「看起來正常就可以停」。
這篇由我整理,團隊的小兒物理治療師協助整理實務做法,把四件事講清楚:矯正年齡怎麼算、用到幾歲;早產兒的動作風險到底有多大;追蹤要追到什麼時候、每次看什麼;以及物理治療在這條路上能做什麼、證據到哪裡。第 25 篇寫的是〈小兒物理治療在做什麼〉,這一篇是它在早產兒身上的應用。
先講結論:尺用矯正年齡,行程走多遠依風險而定
如果只能記住一句話,請記這句:實足兩歲以前通常用矯正年齡看發展;後續是否專門追蹤、追到何時,依風險而定——看胎齡、出生體重、新生兒病史與目前發展分級。
- 矯正年齡會改變判讀結果。一份 110 名早產兒的研究發現,用矯正年齡算出的發展分數在一到三十六個月的每個時間點都顯著較高,用實足年齡則會把較多孩子判為遲緩。這是第二節。
- 沒有腦性麻痺的學齡期早產兒,動作困難的比例仍是一般孩子的三到四倍。一份統合分析以較寬與較嚴的門檻估計,分別約 40.5% 與 19.0%,兩者重疊不能相加。這是第三節。
- 台灣的照護計畫最長到矯正年齡兩歲,但高風險早產兒學齡期的動作困難風險仍高。出生未滿三十二週或出生體重低於 1,500 公克的孩子,學齡期動作測驗落入困難門檻的勝算比約六到九倍。這是第四節。
- 在出生未滿三十週的研究中,第一年動作評估可預測學齡前動作結果,但偽陽性常見。所以要追蹤多個時間點,不能靠一次評估下結論。這是第四節。
- 出院後的早期發展介入,對嬰兒期動作結果的效果小、證據確定性低;對學齡前認知的效果較明確。這是第五節。
矯正年齡怎麼算、算到幾歲:這把尺為什麼重要
足月是四十週。三十週出生的孩子,比足月早了十週;當他實際出生六個月的時候,矯正年齡是六個月減十週,大約三個半月。看發展的時候,要拿三個半月的標準來看他,而不是六個月的。一個實足六個月、矯正三個半月的早產兒還不會翻身,不一定代表遲緩;以矯正年齡看可能仍在常見範圍,仍要合併動作品質、對稱性與後續進展判讀;用實足年齡看,就會被說成落後。
這不是「對早產兒比較寬鬆」,而是研究可以驗證的事。一份以色列的研究追蹤 110 名妊娠週數不超過三十四週的早產兒,在一、四、八、十二、十八、二十四與三十六個月分別用標準化工具評估:用矯正年齡算出的綜合分數與五個分量表分數,在每一個時間點都顯著高於用實足年齡算的分數;用實足年齡會把顯著較多的孩子判定為發展遲緩。矯正與實足分數的差距,在一到二十四個月時與較早的妊娠週數、較低的出生體重顯著相關,到三十六個月時這個相關就不再存在[1]。
所以矯正年齡要用到幾歲?各國的建議不完全一致,常見的做法是用到實足兩歲;這是臨床追蹤的常見規範,不是上面那份研究定出的切點——該研究到三十六個月時,矯正分數仍較高,只是分數差距與胎齡、出生體重的相關已不再顯著。台灣國民健康署的低(含極低)出生體重兒居家照護計畫,服務期程最長到矯正年齡兩歲;那是照護計畫的服務終點,不是矯正量尺的驗證。
三十二到三十六週出生的「晚期與中度早產」孩子要不要矯正?一份英國研究把 221 名這類孩子在矯正年齡兩歲時的評估分數用矯正年齡與實足年齡各算一次:矯正年齡的認知分數平均高 2.1 分、語言高 2.5 分;用實足年齡判定為發展遲緩的比例是 18.3%,用矯正年齡則是 15.0%[2]。差距不大,但足以改變一部分孩子是否落入研究所用的遲緩門檻,也可能影響介入服務資格的判定;作者的提醒是,臨床與研究都應該意識到矯正與否會影響結果。我們在門診的做法是,不論早產幾週,實足兩歲以前一律先問出生週數,再決定拿哪一把尺。
早產兒的動作風險有多大:沒有腦性麻痺,不等於沒有事
多數家長聽過早產兒有腦性麻痺的風險,而且知道它可以早期偵測——這件事寫在〈孩子晚走路〉。這一節要講的是另一群更多的孩子:沒有腦性麻痺的早產兒。
一份 2010 年的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研究沒有腦性麻痺的學齡期早產兒,分別以較寬與較嚴的動作困難門檻估計盛行率:輕到中度動作困難的合併估計約每一百人 40.5 人,中度動作困難約每一百人 19.0 人——是一般族群的三到四倍;兩個數字代表重疊的判定門檻,不能相加[3]。作者的結論是,這群孩子需要更好的監測與介入策略。這個數字要小心讀:它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工具、不同判準的研究,不能換算成「我的孩子有四成機率」;但它足以說明,「排除腦性麻痺」不是追蹤的終點。
到了學齡,這個風險以「動作協調障礙」的樣子出現。一份 2011 年的系統性回顧納入 16 篇研究,其中 7 篇進入統合分析:出生未滿三十二週及/或出生體重低於 1,500 公克的孩子,學齡期動作測驗落入第五百分位以下或第五到十五百分位的勝算比,分別是 6.29 與 8.66;這些是動作測驗門檻,不能單獨等同正式的發展協調障礙診斷[4]。勝算比不是風險倍數,也不是個別孩子的機率;它說的是,跟足月的孩子比,這群孩子在學齡期動作測驗落入上述門檻的勝算顯著較高。動作協調障礙上學之後會長什麼樣子,寫在〈坐不住與寫字慢〉。
追蹤要追到什麼時候、每次看什麼:在嘉義能走的行程
先講台灣的制度。國民健康署推動的「低(含極低)出生體重兒居家照護計畫」,收案對象包括出生體重小於等於 1,500 公克者;以及出生體重大於 1,500、未滿 2,500 公克者,或出生體重大於等於 2,500 公克但孕週未滿 37 週者,後兩類需有生理或社會特殊情況,並經專業醫護人員評估有照護需求。從出院後提供追蹤關懷,服務至已無照護需求或最長至矯正年齡兩歲,內容包括居家訪視、專線諮詢與衛教,由合約醫院與地方衛生局共同辦理,並在 111 年擴大到全國。依國健署的統計,112 年早產兒占出生數的 10.88%,極低出生體重兒占 1.07%。合約醫院名單與計畫內容,請看國民健康署的計畫頁面;我們刻意不轉抄名單,那一頁才是隨時更新的版本。
再講為什麼要追蹤多個時間點,而不是評一次就好。一份澳洲研究追蹤出生未滿三十週的早產兒,在矯正年齡四、八、十二個月時各做兩種動作評估,再看它們對學齡前動作結果的預測力:每一個年齡、每一種工具的預測準確度都不錯,但偽陽性很常見;矯正四個月時的評估最能預測學齡前的動作困難,十二個月時的另一種評估最能預測腦性麻痺;而被判定落後的評估次數越多,之後有動作困難的可能性越高[5]。作者的建議是:高風險的孩子要在不只一個時間點追蹤,或合併不同工具。對出生未滿三十週或原本屬高風險的孩子,一次評估落後不等於確診;一次結果正常,也不宜單憑這次結果停止原訂追蹤。
美國兒科學會 2023 年的臨床報告把早產與新生兒加護的經歷依風險分級,整理成基層醫師可用的架構,用來安排篩檢與監測的優先順序、決定何時轉介評估與治療,也在適當的時候讓家長安心[6]。這份報告的精神跟我們的做法一致:追蹤的密度依風險而定,不是每個早產兒都要一樣的行程。
實務上,追蹤每一次看的東西跟第 25 篇寫的一樣:張力與姿勢控制、動作的品質與策略、兩側對不對稱,以及用矯正年齡對照的標準化工具。依本文採用的臨床常見做法,實足兩歲後不再矯正;對出生週數較早、出生體重較低、曾有高風險新生兒病史,或歷次評估仍有疑慮的孩子,我們的做法是在三歲、四歲與入學前各看一次學齡前的平衡、協調與跑跳;學齡前的平衡與協調怎麼看,我們會另外寫一篇。發展篩檢在台灣的六個時間點,寫在〈發展篩檢的六個時間點〉;在嘉義怎麼通報與申請補助,寫在〈嘉義的早療資源怎麼申請〉。
物理治療能做什麼:證據到哪裡
這一節要誠實。早產兒出院後的早期發展介入,最完整的證據來自 2024 年更新的考科藍系統性回顧。它把介入的效果分成嬰兒期(回顧所定義的零到未滿三歲)、學齡前與學齡期來看:嬰兒期的動作結果,介入組只有小幅優勢,標準化平均差 0.12,證據確定性低;學齡前的認知結果,標準化平均差 0.39,證據確定性高;學齡期的效果則不確定[7]。這份回顧納入的介入五花八門,有針對嬰兒的、針對親子關係的、也有兩者兼具的,而且對象的妊娠週數差異很大,所以它不能告訴我們「哪一個具體方案最有效」。
對家長的意義有三層。第一,這是多種類型早期發展方案的平均效果,不能直接換算成單一物理治療的效果,也不能預測個別孩子能否追上;物理治療能做的是找出卡住的動作策略、把練習放進生活、在該轉介的時候轉介。第二,許多方案包含家長與親子互動;分類分析顯示,同時聚焦嬰兒發展與親子關係的方案,在嬰兒期與學齡前認知結果上較有利,但方案內容、強度與評估工具差異很大,仍不能據此指定哪一個具體方案最有效——家長參與的角色,寫在第 25 篇。第三,證據沒有說「越早越密集越好」;追蹤與介入的密度依風險與評估決定。療程怎麼訂目標、什麼時候該停,寫在〈早療要做多久、怎麼知道有沒有效〉。
腦性麻痺高風險的早產兒是另一回事。他們有早期偵測的工具,也有國際指引建議早期介入應盡早開始;這部分寫在〈孩子晚走路〉與〈小兒物理治療在做什麼〉,我們會在下一篇專門談腦性麻痺。
在家能做的三件事
第一件:把出生週數寫在健康手冊的第一頁,每次就醫先講。不是每一位醫師都會先問;家長主動講,尺才會用對。
第二件:清醒、有人看著的時候,讓他在地墊上自己動。早產兒常因為照顧的需要而被抱著、被放在支撐性的座椅裡;在安全與醫療許可的前提下,地墊上的活動時間是最不花錢的訓練。趴著玩要在清醒、成人全程看顧下進行;睡眠一律仰睡。抱姿、餵食姿勢與呼吸狀況有疑問時,先問追蹤的醫療團隊。
第三件:把追蹤的日期當成行程,不是建議。報告書或出院單上的下次評估日期,是這段路的檢查點;孩子看起來正常,也不應只靠外觀自行取消原訂評估。觀察怎麼記,寫在〈日常自理的發展順序〉。
哪些訊號不該等下一次追蹤:四層分流
追蹤是行程,但下面這些情況不能等到下一站。
| 看到這些 | 怎麼做 |
|---|---|
| 撥 119:呼吸停止,或持續/反覆呼吸暫停並伴隨發紺、叫不醒或呼吸費力;叫不醒或無法確保安全;首次明顯抽搐、抽搐達五分鐘或連續發作未恢復 | 直接撥 119,不要自行開車 |
| 當日急診:數小時到數天內突然變軟或失去原本會的動作;吸吮無力到吃不夠、脫水;短暫失去意識後已恢復;連續量測頭圍快速跨越生長曲線並合併嘔吐;孩子安靜且抱直時囟門仍膨出;或有異常嗜睡 | 當日到醫院急診 |
| 儘速就醫,原則上數日內:不是突然發生,但原本會的動作逐週持續或反覆退步;明顯無力(動得少、哭聲弱、抱起來明顯無力、頭頸與軀幹難以維持);矯正四個月後仍持續握拳、身體明顯僵硬或兩側明顯不對稱;連續量測顯示頭圍明顯過小、過大或快速跨越生長曲線;矯正一歲前固定只用一手 | 回原追蹤醫院或兒童神經科,不等下一次排程;醫療評估與早療通報可並行 |
| 依排程追蹤,並安排物理治療評估:用矯正年齡看有落後,但沒有上面任何一項;或家長覺得不對勁但說不上來 | 提前跟追蹤團隊聯繫;物理治療評估可與追蹤並行 |
這張表是門診分流用的整理,不是診斷工具。四層請由上往下讀,符合上一層就依上一層處理。低張力與無力怎麼分辨,寫在〈孩子軟軟的、抱起來像布偶〉;晚走路的警訊寫在〈孩子晚走路〉。
在嘉義嘉韻,這件事我們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嘉韻不是早產兒追蹤的合約醫院,我們能做的是行程中間的兩段。
具體來說有三件事。
第一,用對的尺看動作。實足兩歲以前一律先問出生週數,用矯正年齡對照;看張力、姿勢控制、動作策略與兩側對稱,並先由骨科與復健科醫師評估有沒有需要優先處理的結構問題,吳政誼醫師負責結構的判斷。
第二,該回去就回去。有分流表第三層以上訊號的孩子,我們請家長回原追蹤醫院或轉兒童神經科;早產兒的醫療追蹤、腦性麻痺與發展遲緩的正式診斷不在嘉韻做,需要跨專業整體評估的孩子,我們轉到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第三,物理治療師的評估與居家方案。已經確定有動作落後、沒有急症紅旗的孩子,物理治療評估可以與醫療追蹤並行;目標寫成一句話、約檢查點、把練習交到家長手上;連續兩個檢查點沒有進步,我們不會自動加課,會先重新評估目標、方法與總量。
服務安排的部分照實說明:兒童的物理治療安排方式,請先透過官方 LINE 詢問;語言治療師已加入團隊,語言治療的安排方式同樣請先詢問;職能治療師也已加入團隊,兒童職能治療與感覺統合治療將於籌備中的新院區提供。早療系統的整體介紹寫在〈兒童早期療育〉,三個職類怎麼合作寫在〈早療團隊怎麼合作〉。
二十七篇寫給家長的文章,按年齡排在〈兒童・青少年專區〉。
一個正在籌備中的新治療空間
前幾篇提過,這裡補一句進度:我們正在籌備一個新的治療空間,目的是讓需要安靜的治療真的安靜,讓需要動起來的訓練真的能動。
要誠實說明的是——這個空間還在籌備階段。名稱、地點、開幕時間與其他服務內容,都必須等所有主管機關的程序完成之後才能公告;除了前面已經說明的職能治療與感覺統合治療之外,我們不會先承諾其他項目。這一段只講那個還在籌備的空間,不影響嘉韻中興路現址目前可以安排的服務。確定之後,我們會在官網的最新消息與 LINE 官方帳號上公告,也會寫進〈韻友指南〉。
關於早產兒的矯正年齡與追蹤,嘉義的爸媽最常問
矯正年齡怎麼算?
足月四十週,早幾週就從實際月齡減掉幾週。三十週出生的孩子早了十週;實際六個月大時,矯正年齡約三個半月。看發展的時候用矯正年齡對照;臨床常見做法是實足兩歲以前用矯正年齡對照,美國兒科學會的報告也載明未滿二十四個月的篩檢應使用矯正年齡[6]。一份 110 名早產兒的研究發現,用矯正年齡算出的分數在每個時間點都顯著較高,用實足年齡會把較多孩子判為遲緩[1]。
矯正年齡要用到幾歲?
常見做法是用到實足兩歲,這是臨床追蹤的常見規範。研究上,到三十六個月時矯正分數仍較高,只是分數差距與胎齡、出生體重的相關已不再顯著[1];台灣的居家照護計畫服務最長到矯正年齡兩歲,那是服務終點,不是量尺的驗證。但「不再矯正」不等於「不再追蹤」,理由在下一題。
居家照護計畫服務結束、看起來都正常,就沒事了嗎?
要看風險:實足兩歲後是否專門追蹤,依胎齡、出生體重、病史與目前發展分級。沒有腦性麻痺的學齡期早產兒,動作困難的比例仍是一般孩子的三到四倍[3];出生未滿三十二週或出生體重低於 1,500 公克的孩子,學齡期動作測驗落入困難門檻的勝算比約六到九倍[4]。實足兩歲後是否需要專門追蹤、追到何時,要依胎齡、出生體重、新生兒病史與目前發展分級;對高風險或歷次評估仍有疑慮的孩子,我們的做法是在三歲、四歲與入學前各看一次。
三十五週出生算早產嗎?也要矯正嗎?
三十七週以前都是早產;三十二到三十六週的孩子,矯正與否會影響一小部分的判定。一份 221 名晚期與中度早產兒的研究發現,用實足年齡判定為發展遲緩的比例是 18.3%,用矯正年齡是 15.0%[2]。我們的做法是實足兩歲以前一律先問出生週數。
早產兒什麼時候該開始物理治療?
依追蹤團隊與治療師的評估,不是依出生週數一刀切。出院後的早期發展介入對嬰兒期動作結果的效果小、證據確定性低,對學齡前認知的效果較明確[7];腦性麻痺高風險的孩子則有早期介入的國際指引,寫在〈小兒物理治療在做什麼〉。沒有急症紅旗、用矯正年齡看有落後的孩子,物理治療評估可以與醫療追蹤並行。
一次評估說有點慢,是不是就確定有問題了?
不是,偽陽性很常見。一份澳洲研究發現,出生未滿三十週的早產兒第一年動作評估對學齡前結果的預測力不錯,但偽陽性常見;被判定落後的次數越多,之後有困難的可能性才越高[5]。所以要看多個時間點,而不是靠一次分數下結論。
在嘉義,誰為孩子看診?
這是我們寫給家長的兒童骨科與早療系列第 27 篇,由顏韻珊醫師執筆,團隊的小兒物理治療師協助整理實務做法。這個題目難寫的地方在於:家長最想聽的是「會不會追上」,而誠實的答案是「尺要用對、行程要走完」。
涉及骨骼、肌肉與動作結構的問題,由吳政誼醫師評估;吳醫師也複閱了這篇文章的臨床內容。團隊成員與各自的專長,見〈醫療團隊〉。本文引用的 7 份研究全部列在文末,附原始連結。
想看看別人在嘉韻的復健經過,可以到案例分享;第一次來要帶什麼,寫在〈第一次來嘉韻要準備什麼〉。門診與復健治療的時間,請看門診時間。
本文內容為衛教資訊,不能取代醫師的當面診察。文中附有文獻編號的段落是醫學研究結論;判準、立場與做法的段落是醫師與治療師的臨床判斷,不作為療效保證。文獻 1 為 110 名妊娠週數不超過三十四週早產兒的單一國家樣本,用的是特定評估工具,不能推論到其他工具或族群。文獻 2 為英國 221 名三十二到三十六週早產兒的矯正年齡兩歲評估,只看認知與語言,不含動作。文獻 3 的對象是沒有腦性麻痺的學齡期早產兒,兩個數字是重疊的門檻,合併估計來自不同國家、工具與判準,不能換算成個別孩子的機率。文獻 4 的對象是出生未滿三十二週或出生體重低於 1,500 公克的孩子,用的是動作測驗門檻而非正式診斷,勝算比不是風險倍數,也不是個別孩子的機率。文獻 5 為澳洲出生未滿三十週早產兒的單一世代研究,兩種工具與時間點的比較不能直接套用到其他工具或其他早產程度。文獻 6 為美國的臨床報告,制度與台灣不同。文獻 7 納入的介入包含嬰兒發展、親子關係與教育等多種方案,對象差異很大,效果量是平均值,不能換算成單一物理治療的效果,也不能告訴家長哪一個具體方案最有效;嬰兒期(零到未滿三歲)動作結果為低確定性證據。文中矯正年齡「用到實足兩歲」是臨床常見規範,不是文獻定出的切點;四層分流與「對高風險孩子在三歲、四歲、入學前各看一次」是本院的臨床做法,不是文獻標準。國民健康署計畫的數字取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查核時的公開頁面,計畫內容會修訂,請以該頁為準。本文不提供腦性麻痺、發展遲緩或神經肌肉疾病的診斷,早產兒的醫療追蹤請回原追蹤醫院,正式評估請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兒童神經科。文中共有兩張示意圖;圖二的人物影像為電腦生成,非本院治療師或實際病人,也不代表任何特定個案。文中提及的職能治療與感覺統合治療將於籌備中的新院區提供,目前不在嘉韻現址提供。
系列第 28 篇:GMFCS 五級分級是什麼意思、群體動作曲線怎麼讀、物理治療在練什麼,以及不痛也要做的髖關節監測,寫在〈腦性麻痺的物理治療與 GMFCS 分級〉。
系列第 29 篇:踮腳尖走路許多會自己停,但要先排除腳踝攣縮與神經肌肉的原因——門診看的六組線索與治療證據,寫在〈孩子踮腳尖走路〉。
系列第 30 篇:四歲單腳站不到十秒不能單靠秒數判定落後——看範圍、趨勢、參與與其他領域四件事,寫在〈學齡前的平衡與協調〉。
嘉義・中興路 416 號
尺用矯正年齡,行程走多遠依風險而定
實足兩歲以前看發展通常用矯正年齡對照,並先確認出生週數;後續是否需要專門追蹤,依胎齡、出生體重、新生兒病史與目前發展分級決定。沒有腦性麻痺的學齡期早產兒,動作困難的比例仍是一般孩子的三到四倍,高風險的孩子學齡前的平衡與協調值得再看。門診先由醫師評估有沒有需要優先處理的結構問題,沒有急症紅旗時物理治療評估可與醫療追蹤並行。用矯正年齡看仍有落後、或家長覺得不對勁,請提前跟追蹤團隊聯繫並安排評估。呼吸停止;持續/反覆呼吸暫停並伴隨發紺、叫不醒或呼吸費力;叫不醒或無法確保安全;首次明顯抽搐、抽搐達五分鐘或連續發作未恢復:撥 119。突然變軟或失去原本會的動作、吸吮無力到吃不夠或脫水:當日急診。醫師門診沒有年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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